肢体三级残疾人是否可以提前退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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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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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级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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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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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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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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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劳动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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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本人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转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且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时由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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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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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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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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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工50/55岁)且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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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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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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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需满足年龄和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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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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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可能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金差额补贴政策有具体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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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若从事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等),退休年龄可提前至男性55岁、女性45岁,但需同时满足缴费年限等条件。
建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确保符合劳动能力鉴定及退休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