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保、未达年龄、未满年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下三种情况的人员不能办理病退:
一、未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病退的基本前提是职工必须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若存在断缴情况,需补缴至规定年限后方可申请。
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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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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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年满55周岁(特殊工种或高危工种可提前至50周岁)。
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无论健康状况如何,均不符合病退的年龄要求。
三、工作年限未达标
需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且实际工作年限(含视同工作年限)满10年。若缴费年限或工龄未达标,需延长缴费或达到工龄要求。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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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需通过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疾病或伤残需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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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特定疾病 :如脑血管病、美尼尔病(仅影响听力)、胆结石、糖尿病等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的疾病,通常无法办理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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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处于规定医疗期内的职工(通常为6个月)或患职业病未完成工伤认定的,均不得办理病退。
建议办理病退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机构,确保符合所有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