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医保报销金额,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及搜索结果,具体规则如下:
一、门急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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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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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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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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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后退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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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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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儿童、婴幼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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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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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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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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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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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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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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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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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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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账户使用规则
- 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当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进入自负段(500元),超过自负段后按比例报销。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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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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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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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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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后退休: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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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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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儿童、婴幼儿):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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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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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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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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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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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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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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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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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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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2023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1万元,超出部分可报销8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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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额度 :2025年4月1日起提高到42万元,超出部分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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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先扣除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账户余额及自负段(500元),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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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医保待遇需在正常参保状态下享受,异地就医需备案。
以上规则综合了医保政策调整及最新通知,具体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