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养老金发放标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及过渡性调节金四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缴费年限 \times 1% $$
例如:若某职工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为8183元,其缴费工资为8023元,缴费年限25年,则基础养老金为:
$$ \frac{8183 + 8023}{2} \times 25 \times 1% = 202.5 \text{元} $$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公式为: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65岁退休为139-5=134个月等。
三、过渡性养老金(统账结合前退休人员)
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放1.2%,计算公式为: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times \text{统账结合前缴费年限} \times 1.2% $$
例如:若某职工退休时缴费工资为8023元,统账结合前缴费20年,则过渡性养老金为:
$$ 8023 \times 20 \times 1.2% = 192.5 \text{元} $$
四、过渡性调节金
以2020年全省基本养老金为基数,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按比例增加,2021年后退休人员不再发放。例如2021年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9.5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基础养老金挂钩。
五、其他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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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养老金计发基数每年调整(如2024年全省计发基数为8183元,较2023年上涨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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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对70-79岁高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如六类地区每月增加30元)给予额外补贴。
六、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2023年退休,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8023元,个人账户储存额12000元,缴费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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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frac{8023 + 8023}{2} \times 25 \times 1% = 200.5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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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frac{12000}{139} \approx 86.4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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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假设统账结合前缴费):$8023 \times 25 \times 1.2% = 240.6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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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定额调整:5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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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00.5 + 86.4 + 240.6 + 59.5 = 587 \text{元}$
注意 :实际计算需以退休时最新政策及缴费数据为准,计发基数和挂钩比例可能因年份调整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