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农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约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约为40%,同样有处方药费及检查费限额(如每次200元)。
- 县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约为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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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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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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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0%。
- 特殊群体
- 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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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与基本医保累计报销达45万元后,可享受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补偿比例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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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 :部分慢性病患者可申请门诊慢性病门诊补助,具体比例及年限需根据当地政策确认。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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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保存完整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及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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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曲靖市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