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0元
个人自费进入大病医保报销的金额标准如下:
- 普通城乡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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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2万元。超过1.2万元部分,实行分段累计按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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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的部分赔付60%;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的部分赔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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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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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6000元。超过6000元部分,同样实行分段累计按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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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具体比例为65%、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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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且不设封顶线。
- 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殊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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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按60%报销(特困人员为7000元起付,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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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 其他特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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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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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报销60%;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报销70%,上不封顶。
综合以上信息,个人自费进入大病医保报销的金额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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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城乡居民:起付标准1.2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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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等:起付标准6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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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殊用药:累计超过14000元后,按6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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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给付范围。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政策为准,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