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的核心内容,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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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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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可选择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签约,签约后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最高可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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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600元(本地)/400元(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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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 执行统一的基本病种目录和药品目录,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二、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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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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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后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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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门诊费用起付标准2万元,个人负担2万-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20万元65%,20万-30万元70%,30万元以上75%,最高支付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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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如盐酸沙丙蝶呤片)和罕见病用药(如注射用伊米苷酶)起付标准2万元,40万元以下报销80%,40万元以上85%,最高支付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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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待遇
- 流产、引产、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执行定额报销:流产350元、引产1350元、住院分娩3000元,不足部分据实结算。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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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 自2025年1月1日起,产前检查相关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不再定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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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政策
- 长期居住备案:备案地就医按参保地报销比例执行;临时外出备案:职工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居民及大学生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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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扩展
- 门诊用药范围扩大至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集中带量采购乙类药品,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至75%。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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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待遇衔接,个人累计负担合规医疗费用2万-10万元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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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和罕见病用药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0万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济南市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参保居民,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