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报销一方
生育津贴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生育津贴 只能由夫妻一方申请报销 ,不能同时享受。这一原则基于生育保险的保障对象定位和设计初衷,主要保障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权益。
二、具体情形
- 女方参保
若女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条件,可全额报销产检、生产费用及生育津贴。若女方失业,可凭无业证明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相关费用。
- 男方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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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男方参保而女方未参保,男方无法直接使用自身生育保险报销女方的生育津贴,但可报销女方产检、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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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男方休陪产假,可用自身生育保险报销陪产假工资,但女方仍可申请生育津贴。
- 双方均参保
即使夫妻双方都参加了生育保险, 只能选择其中一方享受生育津贴 ,另一方无法同时领取。例如,若女方参保且符合条件,男方即使参保也无法报销津贴,反之亦然。
三、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生育保险的受益对象为女性职工,且生育津贴的计算以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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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双方均参保但选择男方报销,需提供女方无业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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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叠加享受。
生育津贴的报销具有明确的排他性,夫妻双方需根据参保情况选择合适的报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