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覆盖门诊、住院、慢性病等多项医疗需求,报销比例最高达9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并针对特殊人群(如14岁以下儿童、80岁以上老人)提供起付线减免或比例提升等优待。2025年起新增产前检查门诊报销,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代缴亲属居民医保费,进一步减轻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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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与缴费方式
商丘市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含农村居民、学生等)均需参保,集中缴费期为每年9-12月。首次参保需登记,续保可直接缴费。新生儿需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支持微信/支付宝“河南医保”小程序登记、“河南税务”小程序缴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还可为亲属代缴费用。 -
门诊报销政策
- 普通门诊:基层定点机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60%,年度限额280元。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未达慢性病标准的患者,药品费用报销60%,年限额200元。
- 慢性病门诊:甲类药品报销80%、乙类70%,无起付线。2025年起产前检查费用可报销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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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标准
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以上分段报销,年度限额15万元。特殊优待:- 14岁以下儿童起付线减半;80岁以上老人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95%)。
- 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减半;中医院住院起付线降100元,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提高5%。
- 生育医疗费定额报销:顺产1000元,剖宫产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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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与补充保障
重特大疾病住院报销比例县级80%、市级70%、省级65%,门诊按80%报销。大病保险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再赔付,比例不低于80%,上不封顶。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还可申请医疗救助。
提示:政策范围内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如乙类药需自付部分比例),非目录费用及境外就医等情形不予报销。建议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或咨询定点医院医保办了解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