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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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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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元/次,按55%比例报销,年累计报销额度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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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70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80%,70岁以下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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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患者
- 报销比例提高至80%,适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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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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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起付,300-10000元按60%报销,10000元以上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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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起付,600-10000元按63%报销,10000元以上按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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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起付,800-10000元按60%报销,10000元以上按72%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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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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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1300元以上的费用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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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1300元以上的费用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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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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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不低于80%,且年度额度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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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按次设定,每次50元,一天内多次就诊仅累计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