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商丘市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参保人群及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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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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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55%比例报销,年累计报销限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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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为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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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和急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2万元,超过部分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担,比例不低于80%且无年度封顶。
二、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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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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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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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二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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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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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级医院 :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5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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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政策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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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 覆盖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年度额度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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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报销情形
- 非定点医疗机构、自残/自杀、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形不在报销范围内。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商丘市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