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 两个人都有医保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共济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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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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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被共济人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若在外省市参保则无法使用。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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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主绑定人及被共济人均需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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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状态 :需确保主绑定人及被共济人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无欠费。
三、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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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级原则 :若被共济人个人账户有结余,优先使用其账户资金,不足部分再由主绑定人账户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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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制 :被共济人就医时仍可享受其自身医保报销待遇,共济资金仅用于个人自费部分(如起付线、封顶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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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可支付门诊、住院个人自费费用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但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健身消费等非医保范畴。
四、办理流程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完成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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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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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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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就医时自动抵扣个人账户余额。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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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均可申请,但需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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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配偶的父母,需通过其他方式(如配偶账户)解决其医疗费用。
两人都有医保时,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共享个人账户资金,但需满足参保、备案及使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