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医保共济政策明确规定,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 不可直接由两个人共同使用 ,但支持 一人向多人共济 ,具体规则如下:
一、共济方向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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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人向多人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合规个人负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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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多人向一人共济
该政策 禁止多人共同使用同一张医保个人账户 ,即A的账户资金不能直接用于B的医疗费用报销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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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与权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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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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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共济人已拥有其他医保账户,需优先使用其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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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规则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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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医保线上平台或支付宝办理家庭共济备案,且家庭成员需在同一统筹区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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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仅限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合规医药费用及定点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等个人负担部分,不可用于公共卫生费用、健身消费等非医保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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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独立性原则
家庭共济不改变“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被共济人仍需通过自身医保凭证享受医保报销,共济资金仅限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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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共济 :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已开通该功能,异地参保人员也可使用本人账户资金为本地亲属共济,但需确认当地是否支持跨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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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足处理 :若共济对象个人账户有结余,优先使用其账户资金,不足部分再由主绑人账户补足。
医保共济通过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实现了家庭内部医疗费用的互助,但严格限制了账户共用情形,确保医保政策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