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规定, 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医保账户 ,但该账户内包含两个不同性质的子账户,具体如下:
一、账户结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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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
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医保费用中划入,用于支付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个人缴费部分(如职工医保8%)直接进入统筹账户,无个人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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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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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账户的参保类型 :职工医保(含高档次缴费)和个人账户全额建立的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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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可支付门诊费用、药店购药、住院自费部分等,余额可结转使用,且允许家庭共济(如支付配偶、子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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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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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个人账户的参保类型 :仅职工医保中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群体(如单位缴费比例低于8%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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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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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账户:每年缴费后形成的可用余额,用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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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账户:历年未使用的余额可累积,次年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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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城市参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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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城市多账户 :若在同一城市参加职工医保(含个人账户)和城乡居民医保, 仍视为一个医保账户 ,两者资金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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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城市参保 :在不同城市分别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时, 会建立独立的医保账户 ,但个人无需重复参保。
总结
医保账户的设置旨在平衡个人自费与统筹共济,通过分账管理实现风险共担。若对账户使用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