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医保二次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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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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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比例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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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首次1300元,第二次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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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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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支付比例比在职职工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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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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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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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需符合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如个人累计自付超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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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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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销 :按医院级别确定比例(一级55%-90%、二级50%、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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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 :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规定额度(如8000元)的金额再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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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部分城市(如乐山)对二次报销后超2.5万元的部分按5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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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2.5万元可享大病保险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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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差异 :退休人员起付线为1300元,职工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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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7万元为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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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条件 :需在年度内累计自付超过规定额度,且未达到大病保险限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乐山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