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省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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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80%,具体比例由当地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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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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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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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门诊慢特病患者 :通常不设起付线,在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70%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分段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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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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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3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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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00元: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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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上: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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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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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3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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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00元: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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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上: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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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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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3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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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00元: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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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以上: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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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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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至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二级75%-80%,三级55%-60%,省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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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4年全省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80元,政府补贴比例不低于60%。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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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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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患者需办理相关认定手续,确保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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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需提供完整医疗费用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政策文件,供参保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