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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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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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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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按首次起付标准的50%(如首次800元则第二次400元),第三次及以上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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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如退休人员):三级医院600元,二级400元,一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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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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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下: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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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10万元: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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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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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30万元: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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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40万元: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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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50万元: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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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60万元: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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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70万元: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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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80万元: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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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90万元: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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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100万元: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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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上: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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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每年累计35万元,超过部分不予结付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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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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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500元(学生及少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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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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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失业人员:三级医院800元,二级500元,一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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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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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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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10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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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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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35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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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5万元:不予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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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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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少年儿童在区县级医院配药按65%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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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按85%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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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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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区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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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 :在广济医院等指定医院就医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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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 :门诊和住院费用累计计算,封顶线为35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