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门诊医保报销规定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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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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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支付比例:5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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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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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4000元,退休人员5000元。
- 门诊慢性病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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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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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3000元,职工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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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50%(城乡居民)、70%(职工)。
- 门诊特殊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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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首次就医400元,第二次就医200元,第三次及以上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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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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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1.4万元部分支付70%,1.4万元至6万元部分支付80%,6万元以上部分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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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1.4万元部分支付70%,1.4万元至6万元部分支付80%,6万元以上部分支付90%。
- 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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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范围: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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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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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4000元,退休人员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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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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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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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这些规定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