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市医疗保障局近年发布的政策文件,截至2025年4月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门诊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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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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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等级设定:
- 三类及以下医疗机构30元/次,二类50元/次,一类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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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档:
- 乙类药品个人先付5%,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医用材料按10%-25%比例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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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1800元,退休职工2000元(不结转、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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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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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17种抗癌药纳入门诊大额疾病用药管理,包括阿扎胞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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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优化,新增肾病综合征、癫痫等8种免复审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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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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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金额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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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金额1300元,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比例分别为70%(1300元)和50%(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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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年龄调整,70岁以上退休人员比例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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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转诊与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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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自2023年11月15日起执行),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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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转诊流程简化,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直接转诊至指定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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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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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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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率调整为6.9%,职工个人比例仍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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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社会平均工资60%-300%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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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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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需按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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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流程支持线上办理,退休人员仅需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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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咨询与监督
医保中心地址为榆次区龙湖大街141号,电话0354-3075628。若需了解具体操作或待遇享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咨询。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保障,体现了对常见病、多发病的共济保障功能,同时通过分级管理和异地就医优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