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特定情况下可退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保需根据参保人年龄、缴费年限及参保状态综合判断,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况:
一、允许退保的情形
-
参保人死亡
若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退休后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申请退还个人账户内的储存额。
-
出国定居
参保人出国(境)定居且注销国内户籍时,可申请退保。
-
重复参保
若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养老保险(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选择保留其中一种,可申请退掉另一种。
-
户口迁移未建制度
户口迁出地未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可申请退保。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
且不满足补缴条件或不愿补缴时,可申请一次性退保,仅退还个人账户余额。
二、特殊注意事项
-
个人账户处理 :
个人账户资金按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可继承。 若参保人死亡,集体补助部分不予退还。
-
转移合并 :
可办理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合并,退休后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待遇。
-
违规领取处理 :
若因信息错误或欺诈领取养老金,需停止领取并退回多领部分。
三、退保流程建议
- 准备材料 :身份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2. 提交申请 :向当地社保机构提交退保申请。3. 审核办理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个人账户资金将退还至指定账户。
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是否退保,若未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优先考虑补缴以延长待遇领取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