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保政策,医保共济服务已实现城乡统筹,具体使用方式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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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等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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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药品/耗材
支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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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居民医保费
可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操作。
二、绑定家庭成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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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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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通过“家庭信息维护”功能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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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进入小程序后选择“家庭共济服务”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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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拨打医保经办机构电话或到服务大厅办理绑定手续。
三、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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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状态要求
共济人需为正常参保状态,暂停参保者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共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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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顺序
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余额不足时依次使用共济人个人账户,若存在多个共济人则按余额从多到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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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
支持跨省为近亲属(如在外地长期居住人员)转账,资金实时到账且无手续费,不受险种限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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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城乡居民医保费代缴功能将在每年9-12月集中缴费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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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 :需定期维护家庭成员信息,变更后需重新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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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用途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健身等非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费用。
通过以上方式,河南医保共济服务实现了城乡统筹,进一步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灵活性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