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成都市生育保险制度进行了重要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参保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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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参保人群
自202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如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被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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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参保人群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继续履行缴费义务,员工个人无需缴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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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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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常规产检项目(如唐筛、超声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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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定额支付,限额约1000-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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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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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定额报销200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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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定额报销3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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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难产、产后大出血等符合规定的费用可额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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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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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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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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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基础产假15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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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
若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女职工顺产158天,则生育津贴为: $$10000 \div 30 \times 158 \approx 52667 \text{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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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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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且生育时参保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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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以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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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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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疗保险同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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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3%比例)可用于产后营养或母婴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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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执行。若需办理相关手续,建议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线下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