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50%+一次性补贴
成都生育保险男职工享受待遇需满足条件并按流程办理,具体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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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男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配偶未参保或参保但缴费不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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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状态
配偶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若为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保但缴费不足12个月,男职工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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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配偶生育或流产时,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医疗费用明细等材料。
二、报销标准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男职工可获以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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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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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流产: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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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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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个月流产: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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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3个月流产: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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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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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配偶产假前工资的70%计算,例如月工资8000元、产假98天,津贴约为18632元。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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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医疗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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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配偶生育后12个月内,由男职工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或个人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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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将一次性补贴计入男职工账户,生育津贴随工资发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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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配偶生产后60日内提交申请,超期可能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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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范围 :仅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50%,不包含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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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与户籍无关。
以上信息综合自成都市最新生育保险政策及经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