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主要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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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包括门诊、住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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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医疗器械
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国药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含耗材)及消毒用品等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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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指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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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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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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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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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相关费用
生活用品、食品、化妆品等不属于医保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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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医疗服务
包括挂号费(特需、专家挂号费)、病历工本费、院外会诊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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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整形及保健项目
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如整容手术)、营养咨询、磁疗等非必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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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检查治疗费
除急诊外的PET-CT、高端MRI等大型设备检查费用。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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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扩展 :新规允许个人账户资金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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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机构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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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足 :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进入自负段,不同年龄段自负比例不同(如45岁以下900元/年)。
以上范围以国家及地方最新政策为准,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