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两份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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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签合同优先原则
若两份合同签订时间不同,通常以 后签订的合同 为准。这是因为后签合同往往被视为对前合同的补充或变更。例如,先签订的价格条款100元/件与后签订的120元/件冲突时,以120元/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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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签订合同的冲突处理
若合同同时签订但内容冲突,需结合 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上下文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判断。若条款本身模糊,可参考履行行为等外部证据。
二、合同内容冲突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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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优先
若后签合同明确标注为对前合同的补充或修改,且内容不矛盾,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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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履行原则
若两份合同签订时间相同但实际履行内容不同,以 实际履行的合同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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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无效
若存在“阳合同”(公示性合同)与“阴合同”(隐蔽性合同)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146条规定, 以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阳合同)无效 ,需依据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阴合同)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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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的明确性 :优先选择条款清晰、无歧义的合同。若条款模糊,需结合交易习惯、行业惯例及双方证据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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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途径 :双方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合同签订时间、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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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如劳动合同,通常以盖有骑缝章或最后签订的那份为准。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尽量保持条款一致,若已存在差异,应及时沟通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