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政策,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转移规则存在差异,具体说明如下:
一、生育保险不可转移
生育保险 不能办理异地转移 ,且 无法转移至其他单位继续享受待遇 。其设计初衷是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绑定,保障职工在特定时期获得医疗和津贴支持。
二、医疗保险的转移规则
医疗保险 可以办理转移 ,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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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连续性 :需满足“参保满一年且生育时仍在参保”的要求(部分地区对年限有细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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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类型 :仅支持 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划 ,不涉及待遇享受。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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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支持跨省转移,但需办理退休手续后,将个人账户全部转移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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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可一次性转移账户全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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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同样不支持转移。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职工离职后重新就业,需在新单位重新参保生育保险,且无法享受原单位的生育待遇。若在生育时已参保但离职,需继续缴费满1年且处于在职状态才能享受待遇。
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无法直接转移至其他单位 ,但可通过医疗保险转划实现部分权益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