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暂估入库的金额与实际发票金额不一致时,需通过以下步骤处理:
一、处理原则
-
权责发生制原则
暂估入库需按实际成本入账,发票到达后需冲销原暂估分录,按发票金额重新入账。
-
差异处理
-
金额差异较小 :直接调整当期损益(如管理费用);
-
金额差异较大 :需追溯调整存货成本或前期损益。
-
二、具体处理流程
-
发票未到时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暂估金额按不含税价格暂估,不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
-
收到发票后调整
-
红冲暂估分录 :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
按发票金额重新入账 :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实际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若暂估单价与实际单价差异较大,需调整发出产品的成本。
-
三、注意事项
-
跨年调整
若暂估与发票差异跨年,需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调整财务报表,避免遗漏。
-
负数分录处理
冲回暂估时可能涉及负数分录,需确保账目清晰。
-
税务影响
未取得发票时无法申报抵扣增值税,差异调整仅影响成本核算,不影响增值税申报。
四、示例
2024年10月暂估入库手机(无发票)
借:库存商品 10万元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0万元
2025年2月收到发票
借:库存商品 -10万元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0万元
按发票金额入账
借:库存商品 9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17万元
贷:应付账款 10.17万元
调整2024年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万元
贷:库存商品 -1万元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账目准确反映实际经济业务,避免因金额差异导致财务数据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