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可以跨省转移,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转移条件
-
参保状态要求
南京职工医保参保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需确保原参保地处于 暂停参保状态 ,新参保地处于 正常参保状态 。
-
参保类型限制
医疗保险需随同其他社保险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起转移,无法单独转移。
-
退休人员限制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医保关系将终止,不再转移接续。
二、转移流程
-
线上办理
通过 苏服办 平台办理转移手续,确认参保状态后即可完成转移。
-
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等材料。
三、转移后待遇
-
个人账户处理
个人账户余额(含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将转移至新参保地,可提现或用于医疗费用结算。
-
统筹基金限制
统筹基金不随转移,仅限参保地使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备案 :若在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才能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退休人员就医 :退休后异地就医需按当地政策办理门诊待遇认定,通常需返回参保地就医。
以上信息综合了南京市最新医保政策及跨省转移的通用流程,具体操作建议通过南京医保官方渠道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