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购电价格1.5倍是指用户通过电网企业购电时,所支付的价格是电网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这一政策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针对以下用户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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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与市场交易但改由电网代理购电的用户
若用户原本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但因某种原因改为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则需按1.5倍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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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的用户
拥有自备电厂的用户需通过电网企业购电时,电价按代理其他用户价格的1.5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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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参与市场的高耗能用户
因技术或政策限制暂不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高耗能用户,其购电价格也按1.5倍执行。
政策背景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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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改革要求 :国家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面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机制形成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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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机制作用 :代理购电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或招标形成,1.5倍定价机制抑制了已入市用户的电价优势,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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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补偿机制 :电网企业因执行1.5倍价格形成的增收收入,会纳入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的统筹考虑。
服务保障
电网企业需对所有用户(包括代理购电用户)提供无差别的供电服务,包括报装、抄表、收费、抢修等。
以上政策目前在全国12个省(江苏、北京、山东等)及广西等地实施,未来可能逐步推广至更多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