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农村合作医疗暂停(停保)的办理方式,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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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社保机构办理
需前往户籍所在地的 乡镇社保服务中心 或 县级社保机构 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缴费记录卡等材料,由工作人员冻结账户并完成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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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拨打 12333社保热线 或当地社保中心的咨询电话,提供身份证号、医疗号码等信息办理。
二、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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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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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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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需提供户口本(部分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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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转职工医疗时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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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填写《停保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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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冻结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冻结个人账户并停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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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完成 :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停保手续即生效。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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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失效 :若当年未缴费,新农合将自动失效,无需手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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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职工医疗 :若已参加职工医保,需先暂停新农合,转职工医保后新农合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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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五、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等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停保等管理均需遵循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注意 :若需恢复参保,需按当地规定重新办理参保手续,且缴费年限可能影响待遇享受。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