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5月至9月是我国主要海域禁止出海捕鱼的集中时段,黄渤海、东海、南海三大海域同步实施禁渔期,最长持续4个半月,违规捕捞最高罚款10万元。禁渔制度通过限制捕捞强度保护鱼类产卵繁殖,是恢复海洋生态的重要举措。
禁渔期时间范围
我国自1995年起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目前北纬12度至26度30分海域禁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海域延长至8月16日12时;北纬35度以北的黄渤海区域统一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特殊作业类型如灯光围网、桁杆拖虾等另有差异化禁渔时间。
区域差异与特殊规定
黄渤海区全面禁止刺网、陷阱等作业;东海区实施船籍港休渔,要求所有渔船返回登记港口;南海区在北纬12度以南水域,禁渔期持续至9月16日。长江流域自2020年起实施十年全面禁捕,涵盖干流及重要支流,与海洋禁渔形成生态保护网络。
禁止行为与处罚标准
禁渔期间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均被禁止,涵盖拖网、围网、耙刺等12类捕捞方式。携带禁用渔具出海将面临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电鱼、毒鱼等破坏性方法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组织大规模非法捕捞可能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浙江省查处的禁渔期违规案件中,单船最高罚金达8.7万元。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28年来,带鱼、小黄鱼等经济鱼类资源量增长超40%。当前全球53个国家实行季节性禁渔,我国年均投入超10亿元用于渔民生活补贴。遵守禁渔规定不仅避免法律风险,更是维护子孙后代渔业权益的公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