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捕鱼期通常是从每年的3月1日0时开始至6月30日24时结束,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2025年的禁渔期安排:
利辛县
- 禁渔时间: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 禁渔范围:利辛县西淝河全流域。
肥城市
- 禁渔时间: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 禁渔范围:辖区内大汶河(肥城段)及其支流水域。
巴彦淖尔市
- 禁渔时间:5月1日至7月31日。
- 禁渔范围:巴彦淖尔市境内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库等渔业水域。
请注意,具体的禁渔时间和范围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有所变化,建议在实施禁渔期前,查阅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通告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