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保未满15年且已到退休年龄的情况,可参考以下解决方案:
一、延长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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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至满15年
可选择在退休后继续缴纳社保,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之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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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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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或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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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2011年7月1日后参保者无法直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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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需向社保机构提交申请并补缴滞纳金及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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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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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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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但延长缴费后仍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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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社保但未满足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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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纳社保需提取个人账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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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低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可保障基本生活。
三、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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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若不愿继续缴费且无法补缴,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无法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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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可选择放弃职工社保,取回个人账户储存额(约35%为个人缴费部分),但无法享受养老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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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影响 :中断缴费会导致个人账户养老金停止发放,基础养老金计算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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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一次性补缴条件及待遇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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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部分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延迟退休以增加缴费年限,但需符合当地政策。
建议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退休时间以及是否愿意继续缴费来选择最适合的方案。若需进一步确认,可联系当地社保部门或法律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