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
在青岛市,生育津贴的领取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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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顺产的母亲可以在生育后的 90天内 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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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剖腹产的母亲可以在生育后的 105天内 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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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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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育时遇到难产(如使用产钳、胎吸等助产方式),申请期限会在顺产或剖腹产的基础上增加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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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一个宝宝,申请期限同样增加 15天 。
顺产的母亲一般可以领取90天的生育津贴,而剖腹产的母亲可以领取105天的生育津贴。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申请期限会相应延长。
建议母亲们在生育后尽快整理好相关申请材料,并注意申请期限,以确保能够顺利领取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