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社保缴费年限的核定涉及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两部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缴费年限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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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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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之前按国家政策计算的连续工龄(如上山下乡、参军、国企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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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之后参加工作前的工龄(部分地区从1993年或1994年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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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未参保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需补缴后可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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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按实际缴纳社保费用的时间累计计算,每满12个月按1年计算,不足12个月按比例换算(如5个月换算为0.42年)。
二、缴费年限的计算公式
$$ \text{全部缴费年限} = \text{视同缴费年限} + \text{实际缴费年限} $$
计算公式为: $$ \text{退休时间} - \text{参加工作时间} - \text{扣减年限} $$
其中,扣减年限包括提前退休、中断缴费等需减去的年限。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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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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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9年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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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2038年退休:逐年递增(如2030年需缴15年6个月,2031年16年,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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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年及以后退休:统一调整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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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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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需补缴后方可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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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就业后,前后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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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群体
- 参军、出国、因病休养等工龄均视同缴费年限。
四、所需材料
办理退休时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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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社保卡、照片等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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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含工龄计算依据)。
五、查询方式
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官网或手机APP查询缴费年限,确保个人信息准确。
以上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