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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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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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1800元起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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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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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一级)、720元(二级)、980元(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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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一级85%、二级90%、三级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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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下):门诊/急诊1300元起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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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门诊/急诊1300元起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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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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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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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与在职职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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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线与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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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 :1800元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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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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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500元、二级720元、三级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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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6万元,门诊大病(如慢性病)可提高至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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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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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 :备案后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如一级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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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 :未转诊或备案的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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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门诊大额医疗费用(如门诊透析、恶性肿瘤等)单独纳入保障,年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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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制度 :需通过定点首诊医疗机构转诊至指定转诊医院,病情稳定后转回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7日起执行,具体以延边州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