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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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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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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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3万-6万元报销70%-80%,6万-16万元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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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1100元,3万-6万元报销55%-60%,6万-16万元报销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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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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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等跨市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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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备案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再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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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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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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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报销50%,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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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根据地区不同,长春市最高500元,其他地区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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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与特殊疾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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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等19种):报销60%,年度最高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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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 (如结核病、艾滋病等48种):指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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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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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诊疗项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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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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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报销比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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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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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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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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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群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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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65%,新农合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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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更低(在职8%,退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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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