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政策,广西和广东的社保是可以合并的,但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和规则操作:
一、社保合并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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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转移合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本人转移,且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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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处理
若在两地存在重复缴费,需按“先转后清”原则处理。即先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并清退重复缴费部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
二、合并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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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材料准备
需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缴费凭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并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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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转移
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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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退费
若存在重复缴费,转入地社保机构会与原参保地协调退费,避免重复享受待遇。
三、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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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同时参保 :若在两地均有缴费记录且未重复缴费,需主动申请转移合并;若存在重复缴费,需先处理重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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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计算 :合并后,退休待遇按累计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确保待遇不受地域限制。
四、建议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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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转入地社保机构 :通过当地社保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了解具体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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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并确认转移 :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转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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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个人账户 :转移完成后,核对个人账户储存额及缴费年限,确认无误后开始享受新参保地社保待遇。
广西和广东的社保可以合并,但需按法定程序办理转移手续,确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避免重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