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或个人申请
职工医保大病救助申请流程根据申请主体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单位申报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
一、单位申报流程(适用于单位直接申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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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职工需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至所在单位:
- 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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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与上报
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二、个人申请流程(适用于自主申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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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请(部分地区适用)
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银行账号等材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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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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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填写《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低保证/失业证(适用低保/失业人员)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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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渠道 :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材料,部分地区需通过村(社区)委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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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公示 :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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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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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需同时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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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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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住院费用需在有效期内提交,具体以医保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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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修改 :申请信息填写错误可重新申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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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额度 :大病保险报销60%后,剩余部分按30%比例救助。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