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如果职工的生育津贴在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则职工的生育津贴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这意味着,即使生育津贴在分娩前不够月份,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仍然有可能领取到生育津贴。
如果职工在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在分娩之月及之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那么职工可以申请由生育保险基金补支生育津贴。这种情况下,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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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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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
如果职工的生育津贴在分娩前不够月份,但满足上述条件,职工仍然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建议职工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规定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