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育津贴的天数根据生育情况不同分为98天、128天或158天,具体取决于是否难产、多胞胎及孩次。顺产一孩/二孩为128天(98+30),三孩及以上为158天(98+30+30);难产或多胞胎每项额外增加15天。
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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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所有参保女职工生育均可享受98天基础津贴,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标准。 -
延长政策
广西对合法生育实施奖励性延长:一孩、二孩增加30天(总计128天),三孩及以上再增30天(总计158天)。 -
特殊情况叠加
难产(如剖宫产)或多胞胎生育,每项额外增加15天津贴。例如:三孩且难产可享158+15=173天。 -
流产津贴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津贴,满4个月流产享42天,不涉及孩次奖励。
总结
广西生育津贴天数并非固定,需结合分娩方式、胎儿数量及孩次综合计算。建议参保职工根据自身情况核对政策细则,确保权益完整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