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父母陪护假规定主要依据《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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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员: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职工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者由其赡养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可享受陪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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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假期:独生子女职工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15天;非独生子女职工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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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条件及证明:职工需依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申请陪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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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职工在陪护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不涉及晋级、晋职、提薪等。
总的来说,贵州父母陪护假规定为职工提供了明确的陪护时间和保障。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爱和尊重,也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与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