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及相关政策解读,贵州关于陪护假的规定如下:
一、陪护假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职工,若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由其赡养的老年人患病住院,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据医院疾病证明,给予陪护假。
二、陪护假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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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 :每年累计不超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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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 :每年累计不超过 7天 。
三、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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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福利 :陪护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晋级、提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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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管理 :不计入出勤天数,但需提供医院证明作为依据。
四、政策依据与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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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例于 2021年10月1日 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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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内容涵盖规划与建设、基本养老、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医养康养、扶持保障、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多方面。
五、历史调整说明
此前《条例(草案)》中提到的“独生子女15天、非独生子女7天”的陪护假时长,已在最终通过的正式条例中调整至上述标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官方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