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医保政策,医保余额转移至其他城市的流程如下: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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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流动范围
适用于从苏州市(含所辖各市、区)流动至外地(含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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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状态
需确保医保账户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个人账户无欠费。
二、转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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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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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含个人账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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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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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需转出单位盖章、参保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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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转移接收函》 (包含转入地社保机构全称、联系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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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若转入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需提供原参保地出具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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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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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转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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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审核通过后,转入地社保机构会自动生成《联系函》并划转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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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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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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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等材料,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转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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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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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提交后等待转入地审核,通常需5-10个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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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自提交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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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转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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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997年12月31日前累计本息+1998年1月1日起计入的储存额本息(本结息期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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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直接转移结余金额,无差额补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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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待遇
转移完成后,参保人员可立即在转入地享受医保待遇,无需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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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个人网厅”查询转移进度,若涉及资金转入苏州,会有短信提醒。
六、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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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是否支持 :支持,通过国家平台实现异地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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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转移 :退休后转移医保关系更便捷,无需再就业。
如需办理,建议提前联系转入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材料要求,部分地区可能需要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