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四川确实设有护理假 。根据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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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护理假 :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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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护理假 :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
护理照料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制定规章制度等形式确定护理照料时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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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实施护理假政策时,应确保遵守《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并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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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申请护理假时,应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以便用人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