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生育津贴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及规定产假天数来计算发放。关键亮点: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30 天 × 产假天数,且顺产产假一般按 128 天算,剖腹产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 。具体如下:
- 产假天数规定:正常生育产假天数为 128 天。若为剖腹产,在 128 天基础上额外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时,每多一个婴儿,产假增加 15 天。例如,一胎顺产产假 128 天,一胎剖腹产产假就是 128+15=143 天;若是双胞胎顺产,产假则是 128+15=143 天。
- 缴费工资确定: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 12 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若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申报的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总和为 1200 万元,12 月底在职职工人数为 100 人,那么该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就是 1200 万 ÷100÷12 = 1 万元。
- 其他相关规定:在重庆市连续足额缴满 6 个月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可报销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后发放给参保人员本人。2025 年 1 月 1 日起,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分娩、终止妊娠)时,医保系统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计算生育津贴。
重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主要依据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与规定产假天数来计算,同时需满足连续足额缴费 6 个月等条件,建议参保人员关注政策细节,及时申领应得的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