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生育津贴的金额因地区政策、单位规定及职工缴费基数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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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时间与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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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含3个月)流产或引产:3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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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5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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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早产:9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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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月均工资=缴费总额÷12个月。若缴费基数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则按当地标准执行
二、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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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医疗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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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引产、死胎):定额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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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定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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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宫内节育器:定额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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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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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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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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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案例参考
以某职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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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生育津贴 :8000元/月 ÷ 30天/月 × 50天 = 13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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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医疗费用补贴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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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333.3元 + 400元 = 13733.3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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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标准需咨询当地社保局,如上海市规定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补贴600元,而其他地区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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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及生育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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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情况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津贴
建议职工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单位政策及当地规定,计算具体可领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