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最新政策,父母护理假的规定如下:
一、护理假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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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
父母生病住院治疗期间可休护理假,可分开休但不可结转到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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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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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死亡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配偶可享受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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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继子女照料赡养的养父母、继父母,可享受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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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护理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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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护理假 :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2025年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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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护理假 :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7天。
三、工资与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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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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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不计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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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独生子女需提供身份证、配偶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申请护理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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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类型 :分为常规护理假和特殊护理假(如六十周岁以上老人),但当前政策未明确特殊护理假单独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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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济宁市等部分城市可能对常规护理假天数有额外规定(如每年15天),需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五、政策依据
以上规定主要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政府最新发文,鼓励用人单位制定弹性休假措施以平衡工作与家庭。
(注: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育儿假、陪产假等政策已包含在护理假相关条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