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关于孕产妇分娩补助的政策如下:
一、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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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助金额
本市户籍产妇在全市任一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含居家分娩),按医保政策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在费用结算时提供孩子本市落户证明后,给予 500元/孩 的一次性补助,费用由产妇户籍地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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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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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期间分娩的达州市户籍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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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生育子女落户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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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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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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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需在指定时间段内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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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生育子女需在达州市登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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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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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户口簿、社保卡、分娩记录或证明、孩子落户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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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达州市孕妇分娩补助申请表》,向户籍地乡镇(街道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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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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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交
产妇持相关材料向户籍地乡镇(街道办)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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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资金需求报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银行账户或指定方式发放补助。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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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 :当前政策执行截至2026年12月31日,已过期的需咨询当地部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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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补贴的衔接 :如符合工会慰问条件(夫妻双方单位工会各发500元),可叠加申请。
以上政策综合自达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