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费发放标准,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础计费标准
-
时间分段计费
-
1小时以内 :300元/人
-
超过1小时但不足3小时 :每增加1小时加15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超过3小时 :每增加1小时加1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
半天(3小时)上限
- 无论实际时长如何,半天的基础费用为 500元/人 ,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累加
二、特殊计费规则
-
评审时间超过半天的
- 每超过1小时加100元,但每日最高不超过1000元
-
跨天评标
- 按天计算,每天标准为1200元(含8小时基础费用)
-
评审中断处理
-
提前停止评审 :1小时内停止按300元计算,超过1小时按450元计算
-
非本人原因中断 (如回避、取消等):按1小时计算费用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交通与食宿
- 本地交通费200元/次,跨市500元/次;食宿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
最低标准
- 单个项目费用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特殊复杂项目可上浮50%-100%
-
支付方式
- 通过省中心或宜宾交易中心线上代扣,次月发放
四、法律依据与调整
-
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及财政厅通知执行,省级项目统一标准
-
若需调整专家库或费用标准,需经财政部门批准
以上标准综合了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采购方式的计费规则,实际执行中需以具体项目文件为准。